汽车零部件三包件运输_汽车零配件三包

三包和保修有什么区别?有效期和保修期的定义不同规定的期限也不同。保修期是指经营者因家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为汽车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为自开具购车之日起不少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是指经营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者退货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自开具购车之日起不少于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也就是说从购车之日起在2年或5万公里的质保期内经营者将按照三包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汽车质量问题的三种责任而从第二年到第三年或5万到6万公里内经营者将只承担修理汽车质量问题的责任。

汽车三包即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1月15日公布的政策。其实在零售行业早就已经有了三包政策,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2021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指出,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而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在提出销售者“7天退、换货”的同时,新规也对消费者“退、换货”提出了相应补偿要求。

一、三包责任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承担后,属于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

解读:

该规定未明确家用汽车产品故障的检测机构、未明确约定生产者对在三包凭证内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易损耗零部件等范围可由销售者承担责任后直接索赔,及处理时限等细节。可能导致今后厂家自行检测对我们索赔的缺陷不予认可或消极回应,导致我们赔付给消费者的款项无法追偿。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院发布)中,明确约定“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汽车三包法后续仍需细则明确约定生产者责任。

二、三包责任内容

(一)包修

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

2、包修内容: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